临汾市中心医院医保住院患者就医服务指南
1、医保患者在我院办理住院治疗时:须提供入院证,身份证、社保卡在出入院窗口办理入院登记。
2、属于临汾市直职工医保、尧都区职工医保、尧都区城乡居民医保的患者可以持入院证,身份证、社保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非上述医保的患者需在医保所在地开具《转诊审批表》并办理转诊登记,无转诊登记的患者自费住院治疗。转诊登记时间必须在住院日期之前,否则无法办理医保登记。
3 、当您办理住院手续时,需预缴住院费用作为预收款,用于支付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出院时多退少补。个人需支付的费用为①本次住院起付金,②自付部份(指住院治疗期间需的自费项目和统筹自付部分)。
4、属于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需到医保窗口进行意外伤害评估审核,领取完成《意外伤害审批表》的填写与审批。经审核后符合医保政策的纳入医保支付,审核后不符合医保政策的自费结账。
5、不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诊疗项目:
(1)因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等发生的费用。
(2)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大面积食物中毒及他人赔付责任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3)纳入工伤、女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工伤和工伤旧病复发以及女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6、门诊大病患者可在我院平阳院区全科医学科及老年病科门诊和解放路院区方便门诊开具大病药品。